政策适用范围
退运免税新政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出口的商品,覆盖1210(保税备货)、9610(直邮)、9710(B2B直接出口)、9810(海外仓)四种监管模式,不含食品类商品。退运原因仅限滞销或客户退货,需提供平台退货记录、拒收记录或返货协议等证明材料。
税收优惠具体内容
进口环节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出口环节已缴纳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退货规则执行。已退税商品需先补缴已退税款再申请免税退运。以深圳某家居品牌为例,2026年3月通过9810模式出口的智能灯具因包装破损被退货,按新政免征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直接节省成本13万元。
操作流程与风险规避
操作流程分四步:前置自查确认监管模式、退运时限(6个月内)、商品状态及退运原因;登录电子税务局申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准备原出口报关单、退运提单、装箱单、退运原因说明等材料;通过"单一窗口"选择监管方式"4561(退运货物)"申报。风险规避要点:超期退运需全额缴纳税款,虚假申报将面临偷税处罚,严禁更换配件或改装商品否则直接丧失免税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