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第16号公告
2026年2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16号公告,明确对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运进境实施免税政策。该政策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的商品。这是此前退运免税政策的延续和扩展,体现了国家对跨境电商行业的持续支持态度。
根据公告规定,因滞销或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这一政策的延续,为跨境电商卖家提供了更为宽松的经营环境,有效降低了试错成本和库存风险,让卖家在新市场拓展时多了一份底气。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告覆盖的四大监管代码分别对应不同的跨境电商出口模式:1210为保税备货模式,9610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模式,9710为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模式,9810为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四大代码的全覆盖意味着几乎所有主流跨境电商出口场景都被纳入政策保护范围。
政策适用范围与排除条款
此次公告在明确免税范围的同时,也划定了清晰的政策边界,以下情形不在免税范围之内:
- 食品类商品不适用本政策,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考量
- 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不在政策覆盖范围内
- 境外加工货物不享受退运免税待遇
- 出口超过6个月期限的商品不再适用
- 经过加工或已经使用的商品不满足"原状"退运要求
卖家在申请退运免税时,需确保商品符合"原状退运"的核心条件,即商品未经过任何加工、改装或使用。海关将严格审核退运商品的状态,确保政策红利不被滥用。同时,食品类商品被明确排除在外,主要出于食品安全监管的严格要求,食品一旦出口再退运,其品质安全难以保证。
此外,一般贸易及境外加工货物不在政策范围内,这是因为退运免税政策的初衷是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而非为传统贸易模式提供额外便利。政策精准聚焦跨境电商领域,体现了监管层的审慎态度和针对性考量。
对跨境电商卖家的实际影响
退运免税政策的延续对跨境电商行业具有多重积极意义。首先,试错成本显著降低,卖家在新市场、新品类拓展时无需承担高额的退运税费,可以更加大胆地进行市场测试和产品验证。其次,四大监管代码的全面覆盖意味着无论是保税备货模式还是B2B2C出口模式,都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对于中小卖家而言,这一政策尤为重要。此前退运时需要缴纳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往往占到商品价值的20%-30%,对于利润率本就有限的中小卖家来说是不小的负担。政策延续后,卖家可以将更多资源投入到产品优化和市场开拓中,而非被动承担退运税费损失。
行业专家建议,卖家应充分利用政策窗口期,合理规划库存和退货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后续可能出台的配套细则,确保合规经营。退运免税政策的延续释放了一个积极信号:国家将持续为跨境电商行业创造更友好的政策环境,卖家应在合规前提下大胆拓展业务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