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核心:第122条款不适用于全球关税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于5月12日作出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对全球进口商品征收10%关税的行为属于越权。法院的核心论点如下:
- 法律适用范围错误:第122条款的设计初衷是应对特定的国际收支危机,授权总统对特定国家的进口商品征收最高15%的临时关税,期限不超过150天。政府将该条款用于对全球所有贸易伙伴统一征收10%关税,明显超出了条款的授权范围
- 程序违规:第122条款要求总统在征收关税前向国会报告国际收支危机的具体情况,并获得国会相关委员会的咨询意见。政府未履行上述程序即签署行政令征税,构成程序违法
- 期限违规:即使第122条款适用,其授权的临时关税期限不得超过150天。10%全球关税已持续超过一年,远超法定期限
法院据此裁定10%全球进口关税违法,要求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启动已征税款的退还程序。据估算,涉及税款总额约420亿美元,覆盖自2025年4月以来所有按10%税率缴纳的进口关税。
税款退还机制与受影响企业
裁定生效后,CBP需制定具体的税款退还方案。根据法院命令和既往退税惯例,退还机制可能包括以下要点:
退还范围:2025年4月至今依据10%全球关税税率缴纳的所有进口关税,涵盖来自全球所有贸易伙伴的进口商品。这与此前IEEPA关税退还不同,后者仅涉及对华加征关税,而本次退还覆盖面更广。
申请主体:关税的实际缴纳者(通常为进口商或清关代理)有权申请退税。对于跨境电商卖家,如果以DDP条款销售(关税由卖家承担),需通过美国进口商实体申请;如果以DDU条款销售(关税由买家承担),退税归买家所有。
退还时间表:法院要求CBP在裁定生效后90天内公布退税申请流程,180天内开始首批退款。考虑到CBP目前仍在处理IEEPA关税退税,两批退税流程可能并行推进。
受影响最大的行业包括:电子消费品(约占退税总额的25%)、服装鞋帽(约占18%)、家居用品(约占15%)、汽车零部件(约占12%)。跨境电商平台中,亚马逊FBA卖家、Temu和速卖通的直邮卖家均可能受益。
政府上诉前景与卖家的理性应对
白宫已在裁定后数小时内发表声明,表示将坚决上诉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并寻求在上诉期间暂缓执行退还令。从法律程序看,上诉可能持续6-12个月,最终不排除上诉至最高法院的可能。
政府上诉的核心论点预计包括:第122条款的授权范围应作宽泛解释;总统在贸易政策领域享有宪法赋予的广泛裁量权;退还已征税款将对联邦财政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法律界对此上诉的胜算评估分歧较大,部分专家认为政府有30%-40%的翻盘概率。
对于跨境电商卖家,建议采取以下应对策略:
- 保留完整的进口记录:包括CBP Form 7501报关单、关税缴纳凭证、进口商品分类记录等,为后续可能的退税申请做好准备
- 关注CBP退税公告:预计6-8月CBP将公布具体申请流程,卖家需及时关注并按要求提交申请
- 不要调整定价策略:在上诉结果未定之前,不建议因退税预期而调整产品定价。如果政府上诉成功,退税将被追回
- 评估法律代理需求:年进口额超过100万美元的卖家,建议咨询美国海关律师,评估退税金额和申请成本
此次裁定与此前IEEPA关税裁定叠加,标志着美国贸易政策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司法审查浪潮。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跨境电商卖家都应从中吸取教训:在关税政策高度不确定的环境下,保持灵活的供应链和定价策略,比押注单一政策走向更为重要。
